The Heart of Man: Its Genius for Good and Evil (Individual and Social Narcissism)作者:埃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1900-1980)来源:同名著作(New York : Harper & Row,1964)第四章。篇幅所限,有删节。
自恋(narcissism)是弗洛伊德(Freud)最富成果、影响最深远的概念。弗洛伊德本人认为这是他最重要的发现之一,并用它来理解精神病(“自恋性神经症”)、爱、阉割恐惧(castration fear)、嫉妒、虐待狂(sadism)等独特现象,也用来理解一般现象,比如,被压迫的阶级为何愿意效忠他们的统治者?在本章中,我想继续沿着弗洛伊德的思路,通过自恋来研究民族主义、民族仇恨、破坏、战争的心理动机。我想顺便提一下,自恋的概念在荣格(Jung)和阿德勒(Adler)的著作中几乎不见踪影,而且在霍尼(Horney)的著作中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即使在正统的弗洛伊德理论和治疗中,自恋概念的使用也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于婴儿的自恋和精神病患者的自恋。或许正是由于弗洛伊德把自恋的概念强行纳入性冲动(libido,力比多、性欲)理论的框架中,这个概念的丰富内涵才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弗洛伊德自始至终都从性冲动的角度来理解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患者似乎与客体(object)没有任何性欲关系,既没有事实的性欲关系,也不存在想象中的性欲关系。因此,弗洛伊德引出一个问题:“对于精神分裂症而言,从外部客体中抽离出来的性冲动是什么?”他的回答是:“从外部世界抽离出来的性冲动被引向了自我,从而产生了一种可以被称为自恋的态度。”弗洛伊德假定,性冲动最初全部储存在自我(ego)中,就像在“一个巨大的水库”中,然后延伸到客体中,但很容易从客体中抽离出来,回到自我中去。这种观点在1922年发生了变化。弗洛伊德写道:“我们必须承认本我(id)才是性欲的巨大水库。”尽管如此,他似乎从未完全放弃他的早期观点。然而,这里的理论问题在于,性冲动最初源于自我还是本我,这件事对自恋概念本身的意义并不重要。弗洛伊德从未改变如下基本观点——在婴儿早期,人的原始状态是自恋(“初级自恋”),那时还没有任何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然后在成长的过程中,儿童开始增加他与外部世界的(性欲)关系的范围和强度。但是,在许多时候(最严重的时候是精神错乱),个体从客体上撤回了他的性冲动依恋,并将性冲动引回到自我(“二级自恋”)。然而,即使正常成长,人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自恋的,自恋会贯穿一生。自恋在“正常”人身上如何发展?弗洛伊德勾勒出了这种发展的主线,以下是他的简要总结。子宫里的胎儿仍然生活在绝对自恋的状态中。弗洛伊德说道:“婴儿一旦出生,就从绝对自给自足的自恋状态迈向了对不断变化的外部世界的感知,并开始发现客体。”婴儿甚至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感知到外面的客体是“非我”的一部分。通过对儿童自恋的多次冲击,他对外部世界及其规律的认识不断增加,因此在“必然性”之下,人类将原有的自恋发展为“对客体的爱恋”。但是,弗洛伊德说:“即使一个人已经为他的性冲动寻找到了外部客体,这个人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自恋的人。”的确,用弗洛伊德的话来说,个体发展可以定义为从绝对自恋进化到“客体之爱”的能力,但这种能力并没有超越自恋的界限。一个“正常”、“成熟”的人的自恋已经减少到社会公认的最低限度,但并没有完全消失。弗洛伊德的观察得到了日常经验的证实。似乎在大多数人身上都能找到一个自恋的内核,它拒绝被清除。那些对弗洛伊德的术语不够熟悉的人,可能无法清晰理解自恋的现实和力量,除非对这种现象有更具体的描述。我将在接下来的篇幅中努力阐述这一点。不过在这之前,我想先澄清术语。弗洛伊德的自恋观点基于他的性冲动概念。我已经说过,这个机械性的性冲动概念更多阻碍而非促进自恋概念的演变。我相信,如果使用一个与性冲动的能量不完全相同的精神能量概念,将更能有效阐述自恋的概念。荣格做到了这一点。它甚至部分认可弗洛伊德的“去性欲化的性冲动”(desexualized libido)的想法。尽管非性欲的心理能量与弗洛伊德的性冲动不同,但它们都是一种能量概念,有一定的强度和一定的方向。这种能量束缚、统摄、维系着个体内心以及个体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即使人们不同意弗洛伊德早先的观点,不同意除了生存的驱动力之外,性冲动的能量是人类行为的唯一重要动力,但是如果改用精神能量的一般概念,二者之间的差异也不像许多教条主义者眼中那样明显。任何可以称为精神分析的理论或疗法有一个基本点——人类行为的动力学(dynamic)概念。也就是说,充满强烈感情的能量使行为发生,而我们只有认识这些能量,才能理解和预测人的行为。这种人类行为的动力学概念是弗洛伊德的核心。如何从理论上构想这些力量?无论是从机械唯物主义哲学的角度还是从人文现实主义的角度,这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对于“人类行为的动力学阐释”来说,这是一个次要问题。让我们从两个极端的例子开始描述自恋——新生婴儿的“初级自恋”和精神病患者的自恋。婴儿还没有与外部世界发生关系(用弗洛伊德的术语来说,他的性冲动还没有与外部客体发生关系)。换言之,对婴儿来说,外部世界并不存在,而且这种不存在的程度达到了无法区分“我”和“非我”的地步。我们也可以说,婴儿对外面的世界不“感兴趣”(不“置身其中”)。对婴儿来说,唯一存在的现实是它自己——它的身体、它对冷暖的身体感觉、口渴、对睡眠和安抚的需要。精神病患者所处的情况与婴儿的情况没有本质区别。但是对婴儿来说,外面的世界还没有成为现实,而对精神病患者来说,它已经不再是现实。例如,在幻觉中,感官已经失去了记录外部事件的功能。感官在对外部物体的反应中记录主观经验。在偏执狂的妄想中,同样的机制也在起作用。比如恐惧或怀疑,这些都是主观的情绪,它们以某种方式客体化,以至于偏执狂确信其他人在密谋对抗他。这正是与神经症患者的区别。后者可能一直害怕被憎恨、被迫害等等,但他仍然知道这就是他所害怕的东西。对偏执狂来说,这种恐惧已经转化为一种事实。在一切权力非凡的人身上,可以看到自恋徘徊于理智与疯狂之间——埃及法老、罗马凯撒、波吉亚家族(the Borgias)、希特勒、斯大林、特鲁希略(Trujillo),他们都表现出某些类似的特征。他们获得了绝对的权力。他们的话是对一切的最终判断,包括生与死。他们为所欲为的能力似乎没有限制。他们是神,除了疾病、年龄和死亡,无所不胜。他们试图通过超越人类生存的局限性,来寻找解决人类生存问题的办法。他们自诩欲望和权力的无限性,和无数女人睡觉,到处杀人,到处建城堡,他们“想摘星揽月”,他们“要做不可能的事”。
1986年,罗马尼亚电视台播出的对尼古拉·齐奥塞斯库进行个人崇拜的节目
这就是疯狂。这些人假装自己不是人类的一员,以此来解决人类生存的问题。这种疯狂贯穿受害者的一生,这些人越想成为神,就越脱离人。这让他更加恐惧,每个人都是他的敌人。为了承受由此产生的恐惧,他不得不进一步增加他的权力、他的无情和他的自恋。凭借权力,凯撒的疯狂不再是普通的精神错乱,而是使现实屈服于他的自恋幻想。他迫使每个人都同意他是神,是最强大的人,是最聪明的人。他的自大似乎成了一种合理的感觉。另一方面,许多人对他怀恨在心,试图推翻和杀死他,因此他的病态多疑也有现实的支持。因此,他并不感到与现实脱节;也因此,他可以保持适度的理智,哪怕是一种极度不稳定状态下的理智。精神病是一种绝对自恋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与外面的现实断绝了一切联系,把自己作为现实的替代品。他完全被自己填满了,他已然成为自己的“上帝和世界”。正是基于这种洞见,弗洛伊德第一次打开了通往动力学的道路,以此理解精神病的本质。然而,对于那些不熟悉精神病的人来说,有必要描绘一下神经症患者或“正常”人中的自恋现象。自恋最基本的例子之一就是普通人对自己身体的态度。大多数人喜欢他们自己的身体、脸蛋和身材。当被问到他们是否愿意和另一个(或许更英俊)交换身体时,他们肯定会说“不”。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大多数人根本不在乎自己排泄物的视觉或气味(事实上,有些人喜欢它们),而对其他人的排泄物则有一种明显的厌恶感。很明显,这里面没有美学或其他的判断。同样的事情,当与自己的身体相联系时是愉快的,当与别人的身体相联系时就是不愉快的。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另一个不太常见的自恋的例子。一个人给医生办公室打电话,想要预约。医生说他不能在同一礼拜预约,并建议改在下个礼拜的某天。病人坚持要求提前预约,作为解释,但他没有像人们所期望的那样说为什么有这样的紧迫性,而是提到了他住的地方离医生办公室只有五分钟的路程。医生说这和他距离远近无关,但病人并不理解。他继续坚持认为他已经给出了足够的理由让医生给他提前预约。如果医生是一位精神病学家,他已经可以做出一个重要的观察诊断了。医生在这里面对的是一个极其自恋的人,一个病入膏肓的人。原因不难看出,病人没有能力把医生的情况视作不同于自己情况的东西。在“医生—病人”的视野中,只有他自己希望见到医生,以及对他来说想更快见到。医生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有他自己的时间表和需求。病人的逻辑是,如果他很容易来,那么医生也该很容易见他。如果在医生的第一次解释之后,病人能够回答:“哦,医生,当然,我明白了;我很抱歉,我这样说真的有点愚蠢。”那么对病人的诊断就会有些不同。在后一种情况下,医生面对的也是一个自恋的人,他起初并不区分自己和医生的情况,但他的自恋并不像第一个病人那样严重和僵化。当他的注意力被唤醒时,他能够看到现实的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反应。后者一旦看到自己的失误,可能会感到尴尬;而前者根本不会感到尴尬,他只会觉得医生太傻,看不到这么简单的问题。类似的现象很容易在一个自恋的男人身上看到。他爱上了一个对他没感觉的女人。自恋的人不相信这个女人不爱他。他的理由是:“我这么爱她,她不可能不爱我。”或者“如果她不爱我,我不可能这么爱她。”然后,他开始通过这样的推测,将女人的不回应合理化:“她无意识地爱着我;她害怕自己的爱的强度;她想考验我,折磨我。”诸如此类。自恋的人不能感知到另一个人的现实与他自己的现实不同。以下两个表面上极其不同的现象都是自恋。一个女人每天花很多时间在镜子前梳妆打扮,这不仅仅是她的虚荣心。她痴迷于自己的身体和美貌,她的身体是她所知道的唯一重要的现实。她也许最接近希腊传说中的那尔喀索斯(Νάρκισσος),一个俊美而自负的少年拒绝了仙女厄柯(Ἠχώ)的爱,后者心碎而死。复仇女神惩罚了他,让他爱上了湖水中自己的倒影。在自我欣赏中,他掉进了湖中淹死了。希腊传说清楚地表明,这种“自爱”是一种诅咒,在极端形式下,它以自我毁灭告终。
约翰·威廉·沃特豪斯(John William Waterhouse,1849-1917)《厄科与那耳喀索斯》(Echo and Narcissus,1903),利物浦沃克美术馆藏
达利(Salvador Dalí,1904-1989)《那耳喀索斯的蜕变》(Métamorphose de Narcisse,1937)英国泰特美术馆藏
另一种女人患有疑病症(hypochondriasis,几年后很可能和上面那种人是同一种人)。她也经常关注自己的身体,虽然不是为了让它变得美丽,而是为了担心疾病。为什么一种女人选择积极的形式,另一种女人选择消极的形式?当然有其原因,但我们不需要在这里阐述这些问题。重要的是,这两种现象的背后都是对自己的迷恋,而对外部世界的兴趣却很少。道德上的疑病症在本质上并无不同。这里的人不是害怕生病和死亡,而是害怕有罪。这样的人经常被内疚感困扰,做错了事情,犯了罪,等等。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可能特别有良心,有道德,甚至关心别人,但事实上,这样的人只关心自己,关心自己的良心,关心别人可能对他的评价,等等。身体或道德上的疑病症背后就是自恋,和那些虚荣心强的人如出一辙,只是未受过训练的人不太能识别出来。卡尔·亚伯拉罕(Karl Abraham)将这种自恋归类为消极自恋,特别是在忧郁症(melancholia)的状态下,其特点是缺陷、不真实和自我指责的感觉。通常,人们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看到自恋的取向。一个著名的笑话很好地表达了这一点。一个作家遇到一个朋友,跟他谈了很长时间的自己。然后他说:“我已经谈了这么长时间的自己,现在让我们来谈谈你。你喜欢我的新书吗?”这是许多人的典型思维,他们专注于自己,很少关注别人,顶多关心自己的回声。通常情况下,即使他们表现得很爱帮助别人,很善良,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喜欢看到自己在扮演这个角色。他们的精力被用于自我欣赏,而不是从他们所帮助的人的角度去认识事物。如何识别自恋的人?有一种类型很容易识别。这种人表现出一切自我满足的迹象。人们可以看到,当他说了些琐碎之事时,他觉得自己好像说了很重要的东西。他通常不听别人说什么,也不真正感兴趣。如果他很聪明,他会试图通过提问来掩盖这一事实,并使自己看起来很感兴趣。人们还可以通过他对任何形式的批评的敏感性来识别自恋的人。这种敏感性可以被表达为否认一切批评的有效性,也可以表达为愤怒或抑郁。在许多情况下,自恋倾向可能隐藏在谦逊和蔼的态度背后。事实上,一个有自恋倾向的人把谦逊作为自我标榜的东西,这并不罕见。无论自恋的不同表现是什么,对外部世界缺乏真正的兴趣是所有形式的自恋的共同点。有时,自恋的人也可以通过他的面部表情来识别。我们通常会发现一种眼神或微笑,对某些人来说是自鸣得意,对另一些人来说则是多愁善感,或者充满信任、充满童趣的印象。通常情况下,自恋表现为眼睛里闪烁着一种特殊的光芒,有些人认为这是一种半冷漠的症状,有些人则认为是半疯狂的症状。许多非常自恋的人喋喋不休(往往是在吃饭的时候),他们会忘记吃饭,让其他人等在那里。“自我”比伴侣和食物更重要。自恋的人甚至不一定把他整个人作为他自恋的客体。通常,他把自己人格的一部分与他的自恋联系起来,比如他的荣誉、智慧、体能、机智、长相(有时甚至细致到头发或鼻子等细节)。有时,自恋指的是通常情况下一个人不会感到骄傲的品质,比如他有能力害怕,因此能预知危险。“他”去体认一个他的局部。如果我们问“他”是谁,他会把自己等同于他的大脑、他的名声、他的财富、他的阴茎、他的良心,等等。各种宗教的一切偶像都代表了人的部分方面。在自恋的人中,他自恋的客体是这些部分品质之一,这些品质对他来说构成了他的自我。对财产代表自我的人来说,对财产的威胁就像对生命的威胁。对智力代表自我的人来说,说了蠢话会让他如此痛苦,以至于可能导致严重的抑郁情绪。然而,自恋越强烈,自恋的人就越不接受自己失败的事实,也不接受别人的任何合理批评。他只会对对方的侮辱性行为感到愤怒,或者觉得对方太不敏感,没有受过教育,没有正确的判断力,等等。在这方面,我想到了一个聪明但高度自恋的人,当他面对他所做的罗夏墨迹测试(Rorschach test)的结果时,他说:“我为做这个测试的心理学家感到遗憾。他一定是一个偏执狂。”我们现在必须提到另一个使自恋现象复杂化的因素。正如自恋的人把他的“自我形象”作为他自恋依恋的客体,他对与他有关的一切也是这样。他的想法、他的知识、他的房子,还有他“兴趣范围”内的人都成为他自恋的客体。正如弗洛伊德指出,最常见的例子可能是对自己孩子的自恋性依恋。许多父母认为,与其他孩子相比,他们自己的孩子最漂亮、最聪明,等等。似乎孩子越小,这种自恋的偏见就越强烈。父母的爱,尤其是母亲对婴儿的爱,在相当程度上是自恋的延伸。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成人之爱也常常具有自恋的品质。爱上一个女人的男人可能会把他的自恋转移到她身上,让她成为“他的人”。他欣赏和崇拜她的品质,这些是他赋予她的品质。正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她才成为非凡品质的承载者。这样的人往往也会认为他所拥有的一切都特别美妙,他将“爱”上它们。自恋是一种激情,强度在许多人身上不亚于性欲和求生欲。事实上,自恋在很多时候是最强烈的激情。即使在普通人之中,自恋没有达到这样的强度,但仍有一个自恋的内核,这个内核不可会摧毁。既然如此,我们可能会怀疑,像性欲和生存欲一样,自恋的激情也有一个重要的生物功能。一旦我们提出这个问题,答案就显而易见了。除非个体的身体需求、他的兴趣、他的欲望被注入很多能量,否则他怎么可能生存?
奥古斯特·图尔穆什(Auguste Toulmouche,1829-1890)《虚荣》(Vanity,1889)
在生物学上,从生存的角度来看,人必须赋予自己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他给予其他人的重要性。如果他不这样做,他将从哪里获得能量和兴趣来保护自己不受他人伤害,为自己的生存而工作,为自己的生存而战斗,与他人抗衡?如果没有自恋,他可能是一个圣人——但圣人容易生存下来吗?从精神的角度来看,最理想状况的是没有自恋,但从世俗的生存角度来看,没有自恋却是最危险的状况。从目的论上讲,我们可以说,大自然不得不把大量自恋的激情赋予人类,使人能够做生存所需的事情。确实,尤其鉴于大自然没有赋予人像动物那样发达的本能。动物没有生存“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内在的本能照顾到了生存,以至于动物不必考虑或决定它是否要做出努力。在人身上,本能已经失去了大部分功效。因此,自恋承担了这个非常必要的生物功能。然而,一旦我们认识到自恋满足了一种重要的生物学功能,我们就会面临另一个问题。难道极端的自恋不会使人对他人漠不关心吗?使个体在需要与他人合作时,不能把自己的需求放在第二位吗?难道自恋不会使人变得不社会化,乃至到达一定程度就会变得疯狂吗?
毫无疑问,极端的个体自恋将是一切社会生活的严重障碍。但如果是这样的话,自恋无疑与生存原则相抵触了,因为个体只有在他把自己组织在群体中才能生存。几乎没有人能够独自保护自己免受自然的危险,也没有人能够独自做多种只能在群体中完成的工作。因此,我们得出了一个矛盾的结果:自恋是生存的必要条件,同时它又是对生存的威胁。
这个悖论的解决方案可以有两个方向。一种办法,让最理想的自恋而非最大化的自恋为生存服务,也就是说,让生物学上必要的自恋程度降低到与社会合作相适应的自恋程度。另一种办法,把个体自恋转化为群体自恋,让氏族、国家、宗教、种族成为自恋的客体,而不是让个体成为自恋的客体。换言之,让自恋的能量维持下去,但让它用于群体的生存,而不是个体的生存。在我阐述这种群体自恋及其社会学功能的问题之前,我想先谈谈自恋的病理学。自恋性依恋最危险的后果是对理性判断的歪曲。自恋依恋的客体被认为有价值(善、美、智),但这并不基于客观的价值判断,而是因为“我”或“我的”。自恋的价值判断有偏见、偏颇。通常这种偏见会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被合理化,而这种合理化可能因当事人的智力和修养而或多或少地具有欺骗性。这种人以肤浅和平庸的方式说话,但他的气质和语调却像说出了最美妙和最有趣的话。主观上,他有一种欣喜若狂的“世界之巅”的感觉,而实际上他处于自我膨胀的状态。我说这些话的意思并不是说高度自恋的人说话一定很无聊。如果他有天赋、聪明,他就会产生有趣的想法,如果他能高度评价这些想法,他的判断就不会完全错误。但无论如何,自恋的人喜欢高度评价自己的作品。在“消极自恋”的情况下,情况恰恰相反,他们喜欢低估属于他自己的一切,他这样的判断同样有偏见。如果他意识到自恋判断的扭曲,结果就不会那么糟糕。他将能够对他的自恋偏见采取幽默的态度。但这很罕见。通常情况下,这个人确信自己没有偏见,误以为自己的判断既客观又现实。这导致了他思考和判断能力的严重扭曲,因为当他处理自己和属于自己的东西时,这种能力一次又一次地被钝化。相应地,自恋的人的判断也会对那些不属于“他”的东西产生偏见。外部(“非我”)世界是低级的、危险的、不道德的世界。因此,自恋的人最终会陷入巨大的扭曲。他自己的世界被高估,而外面的一切都被低估了。这是对理性和客观性的严重损害。自恋中一个更危险的病理因素是对任何批评自恋的立场持情绪化反应。通常情况下,一个人不会因为自己的所做、所言受到批评而生气,只要这种批判公平、没有敌意。但是,自恋的人在受到批评时,会有强烈的愤怒反应。他们觉得批评是一种敌对的攻击,因为根据他自恋的本质,他无法想象批评是合理的事。自恋的人之所以愤怒,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与世界无关,孤独而害怕。正是这种孤独感和恐惧感被他自恋的自我膨胀所补偿。如果他就是他世界的全部,就没有外面的世界可以让他害怕;如果他是一切,他就不孤独。因此,当自恋受到侵害时,他的整个存在就会感到受到威胁。自我膨胀是对抗恐惧的措施,如果自我膨胀受到了威胁,恐惧就会浮出水面,并导致暴怒。这种愤怒愈发强烈,因为无法通过适当的行动来减少威胁,只有摧毁批评者或自己,才能把人从这种威胁中拯救出来。抑郁症是一种替代愤怒的方法。自恋的人通过膨胀获得他的身份感。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不是问题,外界的力量不会压倒他,因为他已经成功地成为了世界,感觉到了全知全能。如果他的自恋受到侵害,如果他在主观上或客观上弱于批评者,他就无法承受暴怒,他就会变得沮丧。他与世界无关,对世界不感兴趣,他什么都不是,一无是处,因为他没有把自我发展为他与世界的关系的中心。如果他的自恋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以至于他无法再维持下去,他的自我就会崩溃,这种崩溃的主观反映就是忧郁的感觉。一个美好的自我形象已经死亡,抑郁症患者正在哀悼它。正是因为这个自恋的人害怕他的自恋受到侵害而导致抑郁,所以他拼命地想避免这种侵害。有几种方法可以做到这一点。一种是增加自恋,以使外界的批评或失败都不能真正触及自恋。换句话说,自恋的强度增加了,以此抵御威胁。当然,这意味着这个人试图通过在精神上变得更加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到了精神病的地步,以此来治愈自己的威胁性抑郁症。然而,还有另一种解决自恋威胁的方法,尽管对他人来说更危险——试图改变现实,使现实在某种程度上符合自恋的自我形象。比如,有发明家觉得自己发明了永动机,他要另一个人承认他。这是一种“病态感应”(folie à deux),是某些婚姻和友谊的基础。如果这个人想要所有人承认他,那么这就是另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和自己的大众形象有关——通过获得数百万人的赞誉和共识来防止他潜在的精神病的公开爆发。这后一种情况的著名例子就是希特勒。希特勒是一个极端自恋的人,如果他没有成功让数百万人相信他自己的自我形象,认真对待“第三帝国”的千年大计,以幻想的方式改变现实,向他的追随者证明他的正确性,他很可能会罹患严重的精神疾病。在他失败后,他不得不自杀,否则他的自恋形象的崩溃将是真正无法忍受的事。历史上还有一些自大狂领袖的例子,他们通过改造世界,让世界适应自己的自恋,以此来“治愈”自己的自恋。这些人还必须试图摧毁所有的批评者,因为他们不能容忍理智的声音对他们构成的威胁。我们看到,从凯撒和尼禄(Nero)到斯大林和希特勒,他们需要寻找信徒,并改造现实,使之符合他们的自恋,摧毁所有的批评者。之所以如此强烈,如此不顾一切,正是因为这是为防止他们精神错乱大爆发的方法。矛盾的是,这种领导人身上的精神错乱因素也使他们获得成功。精神错乱给了他们那种确定性和免于怀疑的自由。毋宁说,这种改变世界、成功让他人想自己之所想的人,也有他们的天赋和才能,而这是普通人缺乏的东西(无论是否是精神病患者)。在讨论自恋的病理学时,区分两种形式的自恋很重要,一种是良性的自恋,另一种是恶性的自恋。在良性的形式中,自恋的客体是一个人努力的结果。因此,例如,一个人可能对他作为木匠、科学家或农民的工作感到自恋的骄傲。由于他自恋的客体是他必须为之工作的东西,他对他的工作和成就的专属兴趣不断地被他对工作过程本身和工作材料的兴趣所平衡。因此,这种良性自恋的动力学源于自我检验(self-checking)。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工作进行的能量具有自恋的性质,但工作本身使得它必须与现实相联系,这一事实不断遏制了自恋,使自恋保持在一定范围内。这种机制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发现这么多自恋的人同时又有很强的创造力。在恶性自恋之下,自恋的客体不是这个人所做的或产生的任何东西,而是他所拥有的东西——例如他的身体、他的外表、他的健康、他的财富等等。这种类型的自恋之所以恶性,是因为它缺乏我们在良性形式中发现的纠正因素。如果我“伟大”是因为我拥有的某些品质,而不是因为我取得的某些成就,那么我就不需要与任何人或任何事发生关系,我也就不需要做出任何努力。在维持自我的光辉形象过程中,我把自己越来越多地从现实中抽离出来,我必须增加自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恋膨胀的自我。因此,恶性自恋不受自我限制,也因此,它是一种粗暴的唯我主义和排他主义。一个已经成功的人会情不自禁地承认,其他人也以类似的方式取得了类似的成就——即使他的自恋可能会说服他,他自己的成就比别人的更大。一事无成的人会发现很难欣赏别人的成就,因此他会被迫在自恋的辉煌中越来越孤立自己。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描述了个体自恋的动力学——这种现象本身、它的生物功能和它的病理学。这让能够在接下来理解社会自恋的现象,理解社会自恋如何成为暴力和战争的源泉。。以下讨论的中心点是个体自恋向群体自恋的转化现象。我们可以从观察群体自恋的社会学功能开始,这与个体自恋的生物学功能相类似。从任何想要生存的、有组织的群体角度来看,群体成员投入自恋的能量是很重要的事。成员认为群体的生存和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乃至更重要。此外,他们相信他们的群体与其他人相比是正义的、乃至更优越的群体。如果没有群体自恋,就没有为群体服务和牺牲的能量。在群体自恋的动力学中,我们同样可以觅得个体自恋的踪迹。在这里,我们也可以区分良性和恶性的群体自恋。如果群体自恋的客体是某项成就,就会发生我们上面讨论过的、同样的辩证过程。由于需要实现一些创造性的东西,因此有必要离开群体自恋的封闭圈子,对它想实现的目标感兴趣。如果一个群体所追求的成就是征服,那么真正具有创造性努力的有效成果就会消失。如果群体自恋把群体本身、群体的辉煌、群体过去的成就,乃至群体成员的体格作为自恋客体,那么危险就会增加。当然,在现实中,这两种因素往往混合在一起。此外,群体自恋还有另一种社会学功能,迄今尚未讨论。一个社会如果缺乏足够的手段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提供足够的服务,那么,如果想防止社会成员产生不满情绪,就必须为这些成员提供恶性的自恋满足。对于那些在经济上和文化上贫穷的人来说,群体自恋是自我满足(自豪感)的唯一来源。正因为生活对他们来说并不“有趣”,也没有为他们提供发展的可能性,因此他们可能会发展出一种极端的自恋形式。这种现象的例证就是希特勒德国的种族自恋,以及今天在美国南方的种族自恋。在这两个例子中,种族优越感的核心根植于中下层阶级。在这个落后的阶级,在德国和美国南方,社会成员被剥夺了经济和文化,没有任何改变他们状况的现实希望(因为他们是一种古老而垂死的社会形式的残余)。那么,就只有用膨胀的自我形象去满足他们了,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棒的群体,并且比另一个种族群体优越,别人是劣等人。这些社会成员觉得:“虽然我穷、我没文化,但我属于这个世界上最棒的群体——我是白人,我是重要的人。”“我是雅利安人”。群体自恋比个体自恋更不易识别。假设一个人告诉别人:“我(和我的家人)是世界上棒的人;只有我们最干净、最聪明、最好、最体面的;所有其他人都肮脏、愚蠢、不诚实、不负责任”,那么大多数人会认为他粗鲁、偏执,甚至说这个人疯了。然而,如果一个狂热的演讲者向广大听众讲话,用国家(或种族、宗教、政党等)代替“我”和“我的家庭”,他就会因为热爱国家而受到民众的赞扬和敬佩。然而,其他国家和宗教会对这样的讲话感到反感,因为他们被蔑视了。然而,在受到青睐的群体中,每个人的个体自恋都被奉为圭臬,数百万人同意这些言论,觉得这是事实,是合理的东西。大多数人认为的“合理”是指即使没有经过所有人都同意,至少也经过了相当多人同意。对大多数民众来说,“合理”与理性无关,而是与共识有关。群体作为一个整体需要群体自恋来生存下去。只要这个前提成立,群体就会进一步采取自恋的态度。历史上,群体自恋有不同的结构和规模。在原始部落或宗族中,它可能只包括几百个成员。在那里,每个人不被认为是一个“个体”,但仍然通过尚未被打破的“基本纽带”(“primary bond”,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使用的术语)与血缘群体结合在一起。由于部落或宗族成员在情感上仍然依附于这个群体,没有外界的存在,因此对氏族的自恋得到了加强。在人类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发现社会化的范围越来越大——最初,基于血缘关系的小群体让位于基于共同语言、共同社会秩序、共同信仰的更大群体。群体的规模越大,并不一定意味着自恋的病态会减少。如前所述,“白人”或“雅利安人”的群体自恋与单个人的极端自恋一样恶性。但一般来说,我们发现,在导致形成更大群体的社会化过程中,与没有血缘关系的其他社会成员的合作需要往往能抵消群体内部的自恋。另一方面,只要大群体(民族、国家或宗教)把在物质、知识或艺术生产领域取得有价值的东西作为自恋和自豪的客体,在这些领域工作的实际过程往往能够减少自恋。罗马天主教会的历史是自恋和反自恋混合的例证。在天主教会内有一股抵消自恋的因素。首先,人的普遍性和“公教”(全体天主教徒)的概念不再指向一个特定部落或国家的宗教。第二,个人谦卑的观念源于“天主”的观念和对“偶像”的否定。上帝的存在意味着没有人可以成为上帝,没有个体可以全知或全能。因此,它对自恋式的自我偶像崇拜设定了明确的限制。但与此同时,教会也滋生了强烈的自恋,认为教会是唯一的救赎机会,教皇是基督的代理人,教会成员能够发展出强烈的自恋感,因为他们正是这样一个特殊机构的一员。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与上帝的关系上。虽然上帝的全知和全能本应引导人的谦卑,但个体往往将自己与上帝相提并论,从而在这一认同过程中发展出一种非凡的自恋。自恋和反自恋的模糊性也发生在其他伟大的宗教之中,例如佛教、犹太教、伊斯兰教和新教。我提到天主教,不仅因为它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而且主要因为罗马天主教在同一个历史时期具有矛盾的两面。15和16世纪,罗马天主教既是人文主义的基础,又是暴力和狂热的宗教自恋的基础。库萨的尼各老(Nicholas of Cusa)宣扬对所有人的宗教宽容(De pace fidei);马尔西利奥·费奇诺(Marsilio Ficino)教导说,爱是所有创造的基本力量(De amore);伊拉斯谟(Erasmus)要求相互宽容,要求教会的民主化;不信国教的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为普遍主义和人类团结的原则发言并为之牺牲;波斯特尔(Postel)在尼各拉和伊拉斯谟奠定的基础上,谈论全球和平和世界统一(De orbis terrae concordia)。西库洛(Siculo)紧随米兰多拉(Pico della Mirandola)的脚步,热烈地谈论人类的尊严、理性和美德,讨论自我完善(self-perfection)的能力。
这些人从基督教人文主义土壤中培植出普遍性、兄弟情谊、尊严和理性。他们为宽容、和平而战。他们的反对者来自两方面的狂热主义势力——路德宗(Luther)的势力和教会的势力。人文主义者试图避免灾难,但狂热分子最终获胜了。宗教迫害和战争在灾难性的“三十年战争”(1618-1648)中达到顶峰,这是对人文主义发展的打击,欧洲至今仍未从中恢复过来。人们不禁想到斯大林主义,三百年后,它摧毁了社会主义人文主义。
回顾16世纪和17世纪的宗教仇恨,群体自恋的不合理之处显而易见。双方都以上帝的名义,以基督的名义,以爱的名义说话。他们的分歧只体现在某些次要方面。然而,他们彼此憎恨。每个人都热切相信,人性的边界就是自己宗教信仰的边界。这种对自己地位的高估和对所有与之不同的人的仇恨的本质是自恋。“我们”令人钦佩,“他们”卑鄙;“我们”善良,“他们”邪恶。对自己学说的任何批评都是恶毒的、难以忍受的攻击;对他人立场的批评都是善意的提点,为的是帮助他们回归真理。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群体自恋和人文主义这两股巨大的矛盾力量各自发展。不幸的是,群体自恋的发展大大超过了人文主义的发展。在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时期,欧洲似乎有可能为政治和宗教人文主义的出现做好准备,但这种承诺未能兑现。新形式的群体自恋出现了,并主导了随后的几个世纪。这种群体自恋有多种形式——宗教、民族、种族、政治。新教徒对抗天主教徒,法国人对抗德国人,白人对抗黑人,雅利安人对抗非雅利安人,共产党人对抗资本家。尽管内容不同,但在心理上我们面对着同样的自恋现象,产生了类似的狂热和破坏。在群体自恋发展的同时,与之相对的人文主义也在发展。在18世纪和19世纪,斯宾诺莎(Spinoza)、莱布尼兹(Leibniz)、卢梭(Rousseau)、赫尔德(Herder)、康德(Kant)、歌德(Goethe)和马克思(Marx)——这条思想脉络认为,人类是一个整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全部人性,不可以存在特权群体声称他们的特权基于他们先天的优越性。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对人文主义的沉重打击,并引发了越来越多的群体自恋狂欢。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我们看到了所有交战国的歇斯底里、希特勒的种族主义、斯大林的政党偶像化、穆斯林和印度教的宗教狂热、西方反共狂热,等等。这些群体自恋的各种表现形式将世界带到了彻底毁灭的深渊。作为对这种人类威胁的反应,今天在所有国家和不同意识形态中都可以看到人文主义的复兴。在天主教和新教的神学家中,在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的哲学家中都有激进的人文主义者。彻底毁灭的危险、新人文主义者的思想和新的通信手段——这些因素是否能在所有人之间建立起足以阻止群体自恋的联系?这是一个可能决定人类命运的问题。群体自恋的强度越来越大,只不过它从宗教转向了国家、种族和政党的自恋。这的确是一个令人惊讶的现象,毕竟文艺复兴以来人文主义力量得到了发展,这一点我们在前面讨论过。此外,科学思想的演变也破坏了自恋。科学方法需要客观性和现实主义,它需要看到世界的本来面目,而不是被自己的欲望和恐惧扭曲。它要求对现实的事实保持谦卑,并放弃所有对全能和全知的希望,需要批判性的思考、实验、证明、怀疑的态度——这些都是科学的特点,它们都有利于对抗自恋。【译按】在古典自由主义传统下,也几乎和弗洛姆同一时期,存在着关于这种对“客观性”和“理性”的执着的批判,比如可以参考哈耶克(Friedrich Hayek)《科学的反革命:理性滥用之研究》(The Counter-Revolution of Science,1979),尤其是第一部分,他恐怕不会同意弗洛姆,尽管弗洛姆在下文对科学(思维)进行了进一步批判性的探讨。毫无疑问,科学思维方法对当代新人文主义的发展产生了影响,我们这个时代大多数杰出的自然科学家都是人文主义者,这并不是偶然。但是,虽然西方的绝大多数人在学校或大学里“学习”了科学方法,但从未真正接触过科学的、批判性的思维方法。即使是自然科学领域的大多数专业人员也一直是技术人员,没有获得科学的态度。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所学的科学方法意义甚微。虽然可以说高等教育在某种程度上热衷于“软化”和“修正”个体自恋和群体自恋,但它并没有阻止大多数“受过教育”的人热烈地加入国家、种族和政治运动,而这些运动正是当代群体自恋的表现。恰恰相反,科学为自恋创造了一个新的客体——技术(technology)。人类自恋地认为自己是以前未曾梦想过的物质世界的创造者,是无线电、电视、原子能、太空旅行的先驱,甚至是整个地球的潜在毁灭者,这赋予人类新的、自恋式的、自我膨胀的客体。在研究现代史中的自恋问题时,人们想起了弗洛伊德的说法。哥白尼、达尔文和他本人都深深地伤害了人类的自恋,因为他们破坏了人类对自己在宇宙中的独特作用,也破坏了人类的某种信念,基于这种信念,人类认为自己的意识是一种根本的、不可还原的现实。但是,尽管人类的自恋以这种方式受到了伤害,但它并没有像看起来那样被彻底削弱。人类的自恋转移到其他客体之上——国家、种族、政治信仰、技术。在群体自恋的病理学中,最明显和最常见的症状与个体自恋的情况一样,表现为缺乏客观性和理性判断。如果我们研究一下白人对黑人的判断,或者纳粹对犹太人的判断,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认识到他们各自判断的扭曲性。在这种整体下,真理由谎言捏造。如果政治行动基于自恋的自我美化,缺乏客观性往往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20世纪上半叶,我们目睹了国家自恋后果的两个突出例子。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许多年,法国官方的战略学家声称,法国军队不需要太多的重炮和大量机枪。法国士兵应该有勇气和进攻精神,这是一种美德,他们只需要用刺刀就能打败敌人。事实是,数十万法国士兵被德国的机枪扫倒,多亏德国的战略错误和后来美国的帮忙才使法国免于失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也犯了一个类似的错误。希特勒是一个极端个体自恋的人,他刺激起数百万德国人的群体自恋,但高估了德国的实力。而且,希特勒不仅低估了美国的实力,也低估了俄国的冬天,和自恋的拿破仑将军如出一辙。尽管希特勒很聪明,但他没有能力客观地看待现实,因为对他来说,获胜和统治的愿望比军备和气候等现实问题更重要。群体自恋和个体自恋一样需要满足。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满足感源于一个群体的优越性和所有其他群体的低劣性的共同意识形态。在宗教团体中,这种满足感很容易通过如下假设来提供——我的团体是唯一相信真神的团体,因此,由于我的神是唯一的真神,所有其他团体都是被误导的不信者。即使不以上帝作为自己优越性的见证,群体自恋也能在世俗层面上得出类似的结论。在美国部分地区和南非,存在着白人对黑人的优越感,这种自恋信念表明,自我优越感和劣等感的判断都没有约束。然而,一个群体自恋的自我形象也需要在现实中得到确认,这样才能满足。只要阿拉巴马州或南非的白人有能力通过社会、经济和政治上的歧视行为来证明他们对黑人的优越性,他们的自恋信念就具有一定的现实因素,从而支撑起整个自恋的思想体系。纳粹也是如此。在那里,对所有犹太人的肉体毁灭必须作为雅利安人优越性的证明(对于一个虐待狂来说,他能杀死一个人的事实证明了杀手的优越性)。然而,如果自恋膨胀的群体没有一个足够无助的少数群体作为自恋满足的客体,那么这个群体的自恋就很容易导致军事征服的愿望,这就是1914年之前泛德国主义和泛斯拉夫主义的道路。
在这两种情况下,各自的国家都被赋予了“被选中的国家”的角色,比其他所有国家都要优越,因此有理由攻击那些不接受其优越性的客体。我并不是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起因”是泛德运动和泛斯拉夫运动的自恋,但他们的狂热肯定是促成战争爆发的一个因素。除此之外,我们不能忘记,一旦战争开始,各个政府就会试图唤起民族自恋,作为成功发动战争的必要心理条件。如果一个群体的自恋受到侵害,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与个体自恋时一样的愤怒反应。
许多历史上的例子表明,如果贬低群体自恋的象征物,那么往往会产生近乎疯狂的愤怒——对国旗的侵犯,对自己的上帝、皇帝、领袖的侮辱,战争和领土的失利,这些往往导致了暴力的集体复仇情绪,又进一步导致新的战争。只有粉碎了犯罪者,才能治愈受伤的自恋,从而消除对自己自恋的侮辱。个体自恋和国家的自恋都是“受伤”的自恋,需要通过消灭犯罪者来“治愈”伤口。
我们必须加上最后一个和自恋有关的病理学因素。高度自恋的群体渴望有一个可以认同自己的领袖。然后,这个领袖就会受到群体的崇拜,并将群体自恋投射到他身上。本质上,对强大领袖的服从行为是一种共生(symbiosis)和认同(identification)行为。个体自恋被转移到领袖身上。领袖越伟大,追随者就越伟大。领袖深信自己的伟大,正是这种自恋吸引了那些自恋的服从者。半疯的领袖往往最成功,直到他因为缺乏客观判断、因为愤怒而受挫。他需要保持全能的形象,这可能激他犯错,导致他的破坏性。不过,总有一些半疯的人可以满足自恋的要求。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讨论了自恋的现象及其病理学,也讨论了自恋的生物学和社会学功能。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自恋是一种必要的、有价值的取向,只要它保持良性,不超过某个阈值。然而,我们的描述并不完整。人类不仅关心生物和社会生存,还关心价值,关心作为人的发展。从价值观的角度来看,自恋显然与理性和爱相冲突。这句话几乎不需要进一步阐述。自恋的本质阻止一个人在存在中看到现实。换句话说,自恋限制了理性。自恋也限制了爱情——这一点可能并不明朗,尤其当我们回想起弗洛伊德说过,在所有的爱情中都有强烈的自恋成分。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使她成为他自己自恋的客体,因此她变得美丽而令他向往,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她也可能对他做同样的事,因此我们有了 “伟大的爱情”。而这,往往只是一种“病态感应”而不是爱情。两个人都保留了他们的自恋,他们对对方没有真正的、深刻的兴趣(更不用说其他人了)。他们只是“触景生情”,又疑神疑鬼。他们彼此很可能都需要另一个新的人,才能给他们新的、自恋的满足。对于自恋的人来说,伴侣从来都不是一个有自我权利的人,也不是一个完全真实的人。他或她只是伴侣自恋膨胀的一个影子。另一方面,非病态的爱并不基于相互自恋。它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他们体验到自己是独立的实体,但他们可以向对方敞开自己并与对方成为一体。为了体验爱,人们必须体验分离。如果伟大的人文主义宗教的基本教义都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么从伦理精神的角度来看,自恋现象的意义就非常清楚了。克服自己的自恋是人类的目标。也许这一原则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比佛教表达得更彻底。佛陀教导说,人只有从幻想中“觉”,意识到自己的现实——疾病、年老和死亡的现实,意识到不可能实现的贪婪目标,才能使自己免于痛苦。佛教所说的“觉者”指克服了自恋的人,因此他能够“大彻大悟”。我们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同样的观点。只有当人能够摆脱他那不可毁灭的自我幻觉,只有当他能够把贪婪的一切抛诸脑后——只有这样,他才能对世界开放,并与之“相关”。在心理学上,这个“觉”的过程也就是用与世界建立关系来代替自恋。在希伯来和基督教的传统中,同样的目标被不同术语表达出来,也意味着对自恋的克服。《旧约》中说:“爱邻如己。”这要求克服个体自恋,至少让邻居变得和自己一样重要。《旧约》更进一步,要求爱“陌生人”——你知晓陌生人的灵魂,因为你在埃及的土地上曾经也是陌生人。陌生人不属于我的宗族、我的家庭、我的国家,不属于我自恋地依附的群体。他除了是“人”之外,别无他物。正如赫尔曼·科恩(Hermann Cohen)所言,人们在陌生人身上发现了人的存在。在对陌生人的爱中,自恋的爱已经消失了。因为它意味着在另一个人的真实性和他“与”我的差异中爱他,而不是因为他“像”我。《旧约》进一步以更尖锐的形式阐述了这一观点:“爱你的敌人。”如果你确实把陌生人看作“人”,那么敌人就不复存在,因为你也彻底地成为了一个“人”。只有当自恋被克服,当“我就是你”的时候,才能爱陌生人、爱敌人。反对偶像崇拜的斗争是先知教义的核心问题,同时也是反对自恋的斗争。在偶像崇拜中,人的局部能力被绝对化,成为偶像。可是,人以一种异化的形式崇拜自己。他沉溺其中的偶像成了他自恋激情的客体。相反,上帝的观念意味着对自恋的否定,因为只有上帝全知全能,而不是人。但是,虽然不可定义和不可描述的上帝否定了偶像崇拜和自恋,但上帝很快又变成了偶像。人以自恋的方式将自己与上帝相提并论,因此与上帝的原始功能完全相悖。于是,宗教成为群体自恋的表现。人通过完全摆脱自恋,包括摆脱个体自恋和群体自恋,人类完全成熟了。这个心理发展目标与人类伟大的精神领袖用宗教精神术语表达的目标基本相同。虽然概念不同,但各种概念中提到的实质和经验都一样。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特点是人类的智力发展和精神情感发展之间存在着巨大鸿沟,前者导致了最具破坏性的武器,后者则使人类仍然处于明显的自恋状态,并出现了各种病态症状。为了避免这种矛盾造成灾难,我们可以做些什么呢?人类是否有可能在可预见的未来迈出一步——尽管以前从来没有能够迈出这一步?是不是正如弗洛伊德所言,自恋在人类之中根深蒂固,以至于永远无法克服“自恋内核”?人类在成为“完全的人”之前,能不能避免毁灭?没有人能够对这些问题给出答案,人们只能研究有哪些最佳的可能性可以帮助人类避免灾难的发生。